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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度优秀心理委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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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更好地在学生中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决定在全校开展2013-2014学年度优秀心理委员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2013-2014学年度全校各班级心理委员
二、评选条件:
1、能在院(部)心理健康辅导工作站的指导下积极工作,有奉献精神,工作责任心强,能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效果显著;
2、按时参加心理委员的会议和培训,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身素养;
3、认真收集班级学生情况,并能如实反映,每月能按要求及时上报月报表,报表填写完整;
4、积极主动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定期开展主题班会;
5、评选学年度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违纪行为。
三、评选名额及奖励:
各院(部)根据本院(部)心理委员的日常工作表现,按不超过本院(部)心理委员人数(仅包括2012级、2013级)的15%进行评选推荐,学校将对评选出的优秀心理委员在全校范围予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工作要求:
1、院(部)心理委员的评选以院(部)心理健康辅导工作站为基本单位进行评选推荐,院(部)于10月19日前将《优秀心理委员推荐表》、《班级心理委员考核表》(候选人)书面稿报学生工作处,《院(部)优秀心理委员汇总表》电子稿报wangqing@jssvc.edu.cn邮箱。(联系人:汪清,联系电话:66503915)
2、学生工作处汇总院(部)的推荐名单,核对本学年度心理委员的工作记录,于10月20日组织评审人员审定,10月21日公示结果。
3、各院(部)要认真做好优秀心理委员的评选工作,评选工作务必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评选程序。
 
 
附件:
 
学生工作处
2014年10月8日